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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武:社会规范与个人修炼的完美结合——略论

内容提要:本文通过考察道教有关忠孝的思想,重点剖析了宋元净明忠孝道的一些观念,而认为儒家的忠孝观念与道教的道德原则并不矛盾,且世俗的伦理规范完全可与宗教的个人修炼相融合,同时指出:传统道教的这种做法,在方法上、范式上、内容上对于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及道教发展,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。

忠和孝本来是儒家提倡的伦理规范,用来维系以家庭为单位的封建社会之稳定。先秦道家则尊崇道与德,以为儒家所倡伦理规范不过是道德沦丧后的一种补救措施,如老子《道德经》言:大道废,有仁义;智慧出,有大伪;六亲不和,有孝慈;国家昏乱,有忠臣。 又言: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夫礼者,忠信之薄而乱之首。 由此,世人多以为儒道两家的伦理观念是相互抵牾的。不过在事实上,儒道两家的伦理观念并不矛盾,因为忠-孝与道-德是在不同境界层次上而言的,各自有其功用,并非舍此即彼的关系。这种相互补充、并行不悖的关系,在后来的道教学说中阐述得尤为明确。

西汉以后,汉武帝在董仲舒的鼓动下罢黜百家,表彰六经 ,儒家学说逐渐在中国社会取得了优势地位;面对这一现实,以仙道贵生,无量度人 为信仰目标的道教,在不放弃自己尊道贵德的原则之前提下,开始尝试将道德与忠孝等观念结合起来,以图更好地在现实社会中发展。早在汉代,道教的《太平经》就试图揉合儒家的忠孝观念,如该有《六极六竟孝顺忠诀》主张为子当孝,为臣当忠,为弟子当顺,并说:

子不孝,则不能尽力养其亲;弟子不顺,则不能尽力修明其师道;臣不忠,则不能尽力共敬事其君。为此三行而不善,罪名不可除也,天地憎之,鬼神害之,人共恶之,死尚有余责于地下。

由上可知,《太平经》所主张的忠孝并不像儒家一样依赖个体自觉,而是依靠天地憎之,鬼神害之等外在力量来维系,在根本上是服务于天人一体神学思想与善恶报应宗教学说的 。这种以宗教信仰融摄世俗规范的做法,也是后世道教伦理学说的基本特点和一贯风格。

魏晋南北朝时期,为了消除自己的异端色彩、迎合封建王朝的需要,道教更加积极地以世俗社会之伦理规范来约束信众的行为,其典型者如东晋道士葛洪主张:欲求仙者,要当以忠孝、和顺、仁信为本。 北魏道士寇谦之也要求信徒专以礼度为首,而加之以服食闭练 。经过这种改造以后,道教赢得了世俗统治者的认可和扶持,并在唐宋时期蓬勃发展、风靡一时 。得宠于封建帝王的唐宋道士,更加自觉地宣扬儒家的伦理规范,并努力说明其与道教观念的兼容性,如唐末道士杜光庭曾以道教的无为阐释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曰:

夫至道之代,兼包诸行,无所偏名。故冥寂玄寥、通生而不宰者,道也。物禀其化、各得其得者,德也。成之熟之、养之育之者,仁也。飞行动植各遂其宜者,义也。有情无情各赋其性者,智也。时生而生、时息而息者,信也。顺天地之节、固四时之制,礼也。鼓天地之和以悦万物者,乐也。故恬淡无为,无所不为矣。

不仅如此,杜光庭还将儒家的各种理想纳入了道教的修道范围,以为修道即可实现世俗理想,如言:

不修道之身,动违正理,名辱身危;修道之身,外绝众缘,内染一气,除垢止念,守一凝神,以慧照自观,证了实相,不滞空有,深入妙门不修道之家,不睦六亲,不遵五教,动掇灾否,上下崩离;修道之家,九族允和,众善咸萃不修道之乡,礼敬不行,长幼失序,贵贱陵虐,上下交争;修道之乡,德既优长,人叶其序,肃静喜顺,境泰人和也

同时,他还以感应来解释以上现象之原因说:身修于内,物应于外,德发乎近,及乎远。 如果说以往道教对儒家伦理观念的融摄,更多地是属于一种外在层面的揉合,那么杜光庭的解释,则将世俗伦理融入了宗教修炼(修道或修身)的范围。而这种将社会规范与个人修炼结合的做法,乃得益于隋唐道教心性学的兴起,并在宋元时期的净明道中得到了很好的运用。

净明道又称净明忠孝道 ,以推崇忠孝著称,主张入吾忠孝大道之门者,皆当祝国寿、报亲恩为第一事 ,同时声称其教之内容大概只是学为人之道 。所谓为人之道,一方面指世俗社会的各种道德规范,亦即事先奉亲,公忠正直,作世间上品好人 之类。不过在另一方面,宋元净明道推崇的忠孝等行为规范,又非纯粹的世俗道德,而是还具有神圣的宗教意义,如宋代《太上灵宝净明洞神上品经》释孝悌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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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身,天尊之身;能事父母,天尊降灵。欲拜星辰,友恭弟兄;兄弟之身,诸天真人。凡知此者,可以烧丹篆符,百鬼畏名。不能此者,未可入道以奉三清,夜叉食其肉,魔刹戮其神;虽有丹书万卷,未可以升真,符篆万箧,未可以役鬼神。

也就是说,凡俗的父母兄弟之身可以被视作神圣的天尊与诸天真人,日常的孝悌伦常也因此成了可与天神沟通的具有宗教意义的行为。至于忠,也非简单地忠于世俗君王,而是终于自己的心君(神灵),如《净明忠孝全书》言:忠者,忠于君也。心君为万神之主宰,一念欺心,即不忠也。 不仅如此,元代净明道更进一步认为忠孝乃是大道之本 ,将忠孝视为一种与道相通之事,并且以为实践忠孝就可证道成仙,如言:忠孝之道,非必长生,而长生之性存,死而不昧,列于仙班。 这里所说的忠孝之道,并非单纯世俗意义上的伦理规范,而是一种与道教传统学说相结合的宗教修炼方式,如刘玉言:净明只是正心诚意,忠孝只是扶植纲常。 所谓正心诚意,本是儒家推崇的一种道德修养,后曾被宋代理学家作为一种修心功夫而大加发挥 ;不过,刘玉却以为儒者多空谈义理而缺乏实践精神,故主张净明道徒应真正践履之,如言:世儒习闻此语烂熟了,多是忽略过去。此间却务真践实履。 刘玉所谓正心诚意的真践实履,具体内容为惩忿窒欲,明理不昧心天 ,此语表面上看起来似与儒家无异,但实际上却是一种道教的内丹修炼功夫,如刘玉曾阐释之:

人之一性,本自光明,上与天通,但苦多生以来,渐染熏习,纵忿恣欲,曲昧道理,便不得为人之道,则何以配天地而曰三才?所谓忿者,不只是恚怒嗔恨,但涉嫉妒、小狭、褊浅不能容物、以察察为明、一眦个放不过之类,总属忿也。若能深惩痛戒,开广襟量,则嗔火自然不上炎。所谓欲者,不但是淫邪色欲,但涉溺爱、眷恋、滞著事物之间,如心贪一物,绸缪意根不肯放舍,总属欲也。若能窒塞其源,惺惺做人,则欲水自然不下流。虽是如此,其中却要明理,明理只是不昧心天。心中有天者,理即是也。谓如人能敬爱父母,便是不昧此道理,不忘来处,知有本源静观世人,有纵忿者,焚和自伤,有纵欲者,沉坠己灵,曲昧道理者,元神日衰,福德日销,只是他自不觉。若能翻然醒觉,截日改过者,惩忿则心火下降,窒欲则肾水上升,明理不昧心天则元神日壮、福德日增。水上火下,精神既济,中有真土为之主宰。只此便是正心修身之学、真忠至孝之道,修持久久,复其本净元明之性,道在是矣。

不仅如此,刘玉还对这种修炼的结果作了说明,以为:心明则知本性下落矣。既知本性,复造命源;当是时,污习悉除,阴滓普消,升入无上清虚之境、极道之墟,水火风灾之所不及,方得名为超出阴阳易数生死之外。 也就是说,这种修炼最终是可以达致成仙之宗教信仰目标的。

通过以上考察可知:道教以为忠孝等世俗伦理规范与尊道贵德、仙道贵生等宗教信仰并不矛盾,二者是可以并行不悖的;同时,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忠孝等伦理行为,是可以与作为宗教实践之个人修炼相互结合的。这种主张和做法,对于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以及道教发展具有一定启发意义。

首先,如何将外在的社会规范内化为个人的日常需求,应该是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需要考虑的问题,否则,外在的规范虽然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,但也有可能成为束缚人们精神的枷锁。道教将社会规范与个人修炼相结合的做法,在方法上对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具有启示性作用。

其次,由于不少修炼之士喜欢隐居山林、远离红尘,所以传统道教多给人以遗世绝物、废绝人事的印象,但在宋元净明道中,宗教修炼却并非必须参禅问道、入山炼形 ,也毋须绝人事、去妻子、入闲旷、舍荣华 ,而是可以不拘在家出家 ,甚至可以仅通过践行忠、孝、廉、谨、宽、裕、容、忍之类世俗社会的人道而得位列仙班。 这种融人道于仙道的学说,实可在范式上为当代道教的发展方向提供借鉴。

第三,道教有关为人之道学说的很多具体内容,今天仍可被加以改造、利用和推广,例如:对净明道所提倡的祝国寿之忠和报亲恩之孝,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对国家、民族之忠诚和对父母、长辈之孝敬并作为社会公德而加以推行,对该教派所崇八宝中的廉、谨、宽、裕、容、忍等,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廉洁、谨慎(戒骄)、宽容、乐观、大度、忍让等并作为个人美德而加以提倡;至于《净明忠孝全书》所言灭除贪财好色、邪僻奸狡、胡思乱量的念头及嫉妒、小狭、褊浅不能容物 等,也同样可被加以改造而成为现代人的基本修养内容。这样去做,不仅有利于改变道教在人们心目中废绝人事、与世隔离的形象,扩大中国本土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及其与外来宗教的竞争力,而且有助于当今中国的文化自信建设。不仅如此,在当今世界展开对话的潮流中,上述学说还可以作为中国思想之代表参与到所谓普世伦理的建设中,以期为人类和平、全球进步做出贡献。

(原文来源于孝忠诚信与伦理道德分论坛发言稿。作者:郭武,云南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香港《弘道》季刊主编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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