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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玉玲:宗教学视域中的《老子想尔注》研究

摘  要:作为早期道教的重要经典,《老子想尔注》通过对《老子》宗教化的诠释,将道的神格化身太上老君确立为五斗米道的最高神,并以真道为核心界定了五斗米道的教义体系和行为规范。《老子想尔注》所构筑的道教神学体系,既有对五斗米道信仰对象特性的表述和教义的理论阐释,又有对宗教行为的实践说明,从而使五斗米道形成了较为完整意义上的宗教信仰体系。

关 键 词:《老子想尔注》 太上老君 真道 道诫

作  者:赵玉玲

作者单位: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

《老子想尔注》(又称《老子道德经想尔注》)是汉代五斗米道修道传教的重要经典。根据饶宗颐先生的考证。《老子想尔注》:当是陵(张道陵)之说而鲁述之;或鲁所作而托始于陵,要为天师道一家之学。(1)作为五斗米道的经典,《老子想尔注》是五斗米道祖师根据传道弘教的需要对《老子》所做的宗教化诠释。陵初作注,传衡至鲁。而鲁更加厘定,故有系师定本之目。如此《想尔注》,自张鲁以来,流行于蜀中(2)。五斗米道的创始人张陵最先对《老子》作注,后传于张衡,张衡传于张鲁。《老子想尔注》作为历史上第一部以宗教神学思想改造《老子》的著作,将老子形而上的道神格化为太上老君,并确立诶五斗米道的最高神,将老子重身贵生的自然生命之道,转化成了死而不亡、尸解成仙的形神修炼之道,将法道、守诫等确定为五斗米道信徒的行为规范,阐明了修道成仙的宗教目的和行为途径。《老子想尔注》通过对老子哲学宗教化的解读,为早期道教提供了理论依据,从而使五斗米道形成了较为完整意义上的宗教神学理论体系,为后来道教神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
一、太上老君五斗米道的人格神

宗教信仰在宗教的诸多要素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,是构成宗教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,是宗教之为宗教最为内在的、最为本质的规定性所在,是宗教信仰体系的核心,一种宗教如果离开了信仰,将不再成其为宗教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奉太上老君为最高信仰尊神,为五斗米道树立了明确的信仰对象,从而阐明了早期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和核心信仰的宗教信仰特质。

众所周知,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。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万物的本体,虽然具有创生万物的宇宙起源生成说与神学创世说有着明显的不同,创世说预先设定了一个人格神,作为世界万物的创造者,而老子之道只是对世界本原的抽象哲学思索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在继承老子思想的基础上,用神学思想注解《老子》,也是围绕着道进行的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同样把道视为万物的本源和最高的本体。它说:道者,天下万事之本(3)(本文所引《老子想尔注》各章皆出自饶宗颐:《老子想尔注校证》,下文引用只注明章数),万物含道精,并作,初生起时也(16章),道存在于万物之中,万物因着道而存在。同时,《老子想尔注》还把道作为创生万物的本源,道虽微小,为天下母,故不可得臣(32章);天地广大,常法道以生(25章)。需要指出的是,作为道教经典的《老子想尔注》,对道的注解,已不再仅仅是对万物本源的哲理思索,而是利用本体之道的至上性和超越性,对道进行了神学性的发挥,使道具备了人格化和神格化的特点。《老子想尔注》把《老子》中吾、我一类的人称代词,都注解为道。比如,在注解吾不知谁之子?像帝之先时,《老子想尔注》说:吾,道也。帝先者,亦道也(4章);在注解吾所以有大患,为我有身时,《老子想尔注》说:吾,道也。我者,吾同(13章)。由此可以看出,《老子想尔注》赋予了道人格神的意志色彩,并且认为道性不为恶事,故能神,无所不作,道人当法之(37章),提倡道徒以道为最高信仰,效法道行事。

在《老子想尔注》中,道俨然成了至上神的化身,不仅是先天存在的,还具有主宰万物的神力和辨明善恶的意志,天地象道,仁于诸善,不仁于诸恶(5章)。《老子想尔注》不仅以老子之道为至上神,还附会孔子问礼于老子的典故,认为道具有主宰万物、役使万物的属性。它说:道甚大,教孔丘为知,后世不信道文,但上孔书,以为无止;道教明之,告后贤(21章);还说:古未有车时,退然;道遣奚仲作之;道使黄帝为之(指凿户墉以为室)亦与车同说(11章)。不仅如此,道还拥有好生恶死的价值理念和设生以赏善,设死以威恶(20章)的权柄,能够赏善惩恶,维持社会伦理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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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肯定道至上性的基础上,《老子想尔注》对道本质属性的阐释继承了老子之道普遍存在于万物的思想,它说:道者,天下万事之本;诘之者所况多,竹素不能胜载也,故还归一(10章),一与道是同一的,一者道也。然而,道在天地之外,又是无所不在的,《老子想尔注》曰:一在天地外,人在天地间,但往来人身中耳。都皮里悉是,非独一处。一散形为气,聚形为太上老君,常治昆仑。或言虚无,或言自然,或言无名,皆同一耳(10章)。

综上所述,一是道气化于天地间无形质的表达,而太上老君则是道神格化、人格化的象征,道的本源性和至上性决定了太上老君至上神的地位。

二、真道五斗米道教义教理的核心

宗教并非各种要素的简单拼凑,而是一种以宗教信仰为核心的各要素之间的有机整合。一定的宗教信仰总是要通过一定的宗教理论表达出来,较为成熟完备的宗教一般都具有自己的理论体系,通过对相应宗教观念的系统化阐释,来阐明自身的信仰原则。作为早期道教的纲领性读本,五斗米道对自身信仰体系的阐释是通过 确立真道的信仰来实现的。《老子想尔注》曰:真道藏,邪文出。世间常伪伎称道教,皆大伪,不可用(18章),这表明在五斗米道创立之时,社会上有多伪称道教的行为,是故绝诈圣邪知,不绝真圣道知也(19章),这种现象极其不利于早期道教的独立发展。因此,《老子想尔注》极力宣扬真道,排除邪知,并对伪称道教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斥素,要求信徒当求善能知真道者,不事邪伪伎巧(8章)。

在《老子想尔注》看来,信仰真道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。

(一)奉太上老君为唯一最高尊神

《老子想尔注》认为,道无形无象,却充盈于天地之间,是万物的本源和存在的依据。为此《老子想尔注》对道进行了神化,奉其神圣化的人格化身太上老君为唯一最高尊神。《老子想尔注》以一指称道,形上的道,竹素不能胜载也,故还归一(14章),一散形为气,聚形为太上老君,一是道的气化,太上老君是道神格化的象征。因此,一不在人身也,诸附身者悉世间常伪伎,非真道也(10章)。可见,只有信奉太上老君,才是信仰真道。

为此《老子想尔注》明确反对信仰其他神,包括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五藏神,还有其他形貌俱全的神,这些神统统是邪伪之神。今世间伪伎指形名道,令有服色、名字、状貌、长短非也,悉耶(邪)伪耳(14章),崇拜这些伪神不是对真道的信仰。世间之人,指形名道,也不是真道的行径,而是伪伎。因此《老子想尔注》号召五斗米道徒尊太上老君为唯一真神,并布道诫教人,守诫不违(10章),认为能行此道者,便象道(4章)。也就是说,只有依道行事,尊太上老君唯一真神的才是信仰真道,否则就是邪神伪伎。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极力推崇对太上老君最高神的信仰,批驳信仰其他神的行为,确立了五斗米道的信仰标志,树立了自身的信仰权威,强化了五斗米道信仰对象的神圣性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对其他邪神伪伎的批判,彰显了五斗米道创道立教的宗教特征。正如《摩西十诫》教导犹太人除上帝之外不可信仰其他的神一样,对邪神的批判是五斗米道保证自身信仰神圣,创立完整宗教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。

(二)行长生之道

众所周知,长生成仙是道教的核心信仰。《老子想尔注》认为生就是道的体现,因而充分强调了生的重要性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将《老子》中的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王大中的王大改注为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生大,曰:域中有四大,而生处一。四大之中,所以令生处一者。生者,道之别体也(25章)。生与道、天、地同处于域中四大的重要位置,生甚至是道另一种表达,行道者生,失道者死(24章)。据此《老子想尔注》提倡奉道诫,积善成功,积精成神,神成仙寿(13章),能致长生,则副天也(16章)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对生的重视充分体现了早期道教的重生思想和长生久视的信仰追求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指出道意贱死贵生,故当守道全身,常保形容(2章)。还说:不知长生之道。身皆尸行耳,非道所行,悉尸行也。道人所以得仙寿者,不行尸行,与俗别异,故能成其尸,令为仙士也(7章)。尸从死,与生相对,修道的最终目的是归志于道,唯愿长生(7章);长生的前提是得道,而得道的最终目的则是长生,在某种意义上,生、道是一体的,得道、长生成仙构成了道教信仰的要义。由此可知,所谓真道,指的就是长生久视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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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仅如此《老子想尔注》还阐释了修炼长生的途径在于守静自笃、宝精行气。《老子想尔注》说:道常无欲,乐清静,故天地常正(37章),因此当自重精神,清静为本(26章)。还说重精神清静,君子辎重也,终日行之不可离也(26章)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对存思五藏神及其它一些修道方式持批判的态度,强调强欲令虚诈为真,甚极,不如守静自笃也(16章)。《老子想尔注》认为:阴阳之道,以结精为生(6章),因而提倡五斗米道教徒重视精气,保养自身的精气不浪费,把结精当做求长生的根本,所以精者,道之别气也,入人身中为根本;古仙士实精以生,今人失精以死,大信也(21章)。精气是人生存的根本,积善成功,积精成神,神成仙寿,以此为身宝矣(13章)。也就是说,只有以精气为宝,积精不失才能长生,而夫欲宝精,百行当修,万善当著,调和五行,喜怒悉去(21章),宝精既是修道的出发点,也是行长生之道的最终归旨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张继禹先生指出:《想尔注》提出的以生体道、积精成神的要义,事实上成为了生道合一教义的思想先导(4)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重生、贵生,并以生、死作为赏善罚恶的手段,它说道设生以赏善,设死以威恶,死是人之所畏也,仙王士与俗人同知畏死乐生,但所行异耳。俗人莽莽,未央脱死也。俗人虽畏死,端不信道,好为恶事,奈何未央脱死乎!仙士畏死,信道守诫,故与生合也(20章)。由此可知,《老子想尔注》以人格化为道为最高信仰对象,明确提出了一个长生不死的境界。这个境界即彼岸世界,它与现实世界是相通的。(5)彼岸世界与现实世界靠着道的信仰以长生仙寿的方式得以实现。长生久视之道是真道信仰的具体体现,不仅为五斗米道教徒指明了修炼目标,也完善了早期道教的宗教信仰体系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对真道的权威性界说,明确了自身的信仰特征,为早期道教信仰体系的完备奠定了基础。同时,对道教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后世道教虽然道派林立,但基本上都承继了对道的体认和长生久视的信仰追求。

三、法道、守诫五斗米道信徒的行为准则

宗教戒律是宗教行为的理论纲要,是宗教徒的信仰行为指南。宗教戒律的存在使得信徒的行为在信仰层面上受到约束,保证宗教信仰的神圣性,并且能够通过宗教组织维护宗教的整体发展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曰人欲举事,先孝(考)之道诫,安思其义,不犯道,乃徐施之,生道不去(15章),以道诫作为行为准则,并把信道作为得道成仙的必要条件,欲求仙寿天福,要在信道,守诫守信(24章)。《老子》中本无什么戒条,旨在讲道理,《想尔注》从这些道理中引申发挥道诫当是道教戒律的滥觞。(6)可见,信道、守诫也是老子哲学思想向道教教义理转变的重要标志之一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虽然没有罗列出道诫的具体条目,但是在行文中不时出现信道守诫、勿违道诫、行诫守道、条从道诫等表述,阐明了其对道诫的重视。道教戒律即渊源于《老子想尔注》。

道教早期戒律《太上老君经律.首先尊经想尔戒》曰:行无为,行柔弱,行守雌勿先动。此上最三行。行无名,行清净,行诸善。此中最三行。行无欲,行知止足,行推让。此下最三行(7)。这些戒律的内容表述都可以在《老子想尔注》中找到,因此可以说《老子想尔注》是《太上老君经律.道德尊经想尔戒》的思想来源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以人格化的道为最高信仰,以行长生之道为核心信仰,以法道、守诫为五斗米道徒的行为准则,认为道诫是道神的意的体现,道意贱死贵仙(16章),能法道,故能自生而长久也(7章)。人格化的太上老君是道的代言人,布道诫教人,道教徒只有守诫不违,方可得长生之道。人举事不惧畏道诫。失道意,道即去之,自然如此。(23章)道人只有法道守诫,才能够体道合一,达至长生,道性不为恶事,故能神,无所不作,道人当法之(37章)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还认为:道至尊,微而隐,无状貌形状也。但可以从其诫,不见可知也(14章)。尽管无上的道是神圣和超越的,隐而不见的,却可通过诫的形式传达道意。 道意贱死贵仙,道可以赏善罚恶。《老子想尔注》通过法道、守诫使至上的道和普通信徒联系了起来,人法道意,便能长久(16章)。通过强调守诫守信,不为贰过(24章)的重要性,使道徒明白法道、守诫和重要,从而为规范信徒自身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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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戒律对宗教组织的完备和宗教自身的发展极为重要,它不仅可以对宗教教义体系作具体的阐释,还可以规范和约束教徒的宗教行为。《老子想尔注》对法道、守诫的强调,标志着五斗米道组织形态趋于完备。《老子想尔注》以鱼、水、渊的关系诫为渊,道犹水,人犹鱼。鱼失渊失水则死,人不行诫守道,道去则死(36章)。由此看来,行诫守道既是得道长生,实现终极信仰的前提,也是早期道教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。

《老子想尔注》以《老子》思想为本,根据创道设教的需要,对《老子》做了宗教化的解读,树立了五斗米道至上神的信仰,确立了自身信仰的真神崇拜,设立了相应的教义原则,明确规定了道教徒的行为规范,彰显了自身的宗教特性。牟钟鉴等人认为,作为张鲁五斗米道理论著作的《想尔注》不仅仅是一种理想方案,直接就是巴、汉五斗米道这一实体的思想信仰和行为规范(8)。也就是说,《老子想尔注》体现了作为宗教实体的五斗米道所应具备的宗教意识、宗教行为、宗教组织与宗教制度等要素条件。尽管作为宗教理论经典,《老子想尔注》所体现出来的教义体系缺乏一定的系统性,但从现代宗教学视域来看,《老子想尔注》所阐释的信仰对象、教义系统、行为规范共同构成了早期道教的神学体系,这一体系既有对信仰对象特性的描述和教义的理论阐释,也有对宗教行为的实践说明,为早期道教的发展和传播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。

(责任编校:章克团)

注:

(1)(2)饶宗颐《老子想尔注校证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1年第4、4-5页。

(3)饶宗颐《老子想尔注校证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1年,第17页。

(4)张继禹《祖师立教要义述略》,《中国道教》2005年第6期。

(5)卿希泰、詹石窗主编《中国道教思想史》(第一卷),北京:人民出版社,2009年,第292页。

(6)卿希泰、詹石窗主编《中国道教思想史》(第一卷),北京:人民出版社,2009年,第294页。

(7)张继禹《中国道教》(第八册),北京:华夏出版社,2004年第581页。

(8)牟钟鉴、胡孚琛、王葆玹《道教通论:兼论道家学说》,济南:齐鲁书社,1996年第397页。

(作者介绍:赵玉玲,哲学博士,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(河南 开封,475004),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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